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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须知
 
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及有关管理制度
www.zj-safety.org.cn  日期:2020-11-09  来源: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章程》规定,为加强会员管理,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更好地为会员服务,结合各会员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员自愿申请加入协会,协会秘书处进行条件审查,符合条件的以“靠前服务”为工作原则,纳入协会会员管理。经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向入会会员颁发《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会员证书》。

第三条 建立会员联络制度,单位会员应指派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同时可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与本会进行日常联络,协会通过信函、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发布日常工作信息,通过走访、交流等方式加强会员联络。

第四条 本会统一编制会员名册向会员公布,会员信息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本会。

第五条 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履行的义务,会员单位收到会费通知后按年度缴纳会费,在每年12月底之前交纳当年的会费。未缴纳的,经秘书处联系,下一年补交有效。上半年颁发会员证书的,收取当年会费;下半年颁证的,当年会费免收。

第六条 会员连续两年不能按时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又不说明原因,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 退会单位需书面提交退会申请,并寄回会员证书。

第八条 会员服务标准

本会为会员提供的下列服务: 

(一)政策服务

1、及时为会员单位提供政策宣传、政策咨询等服务;

2、在政府出台有关政策时,反映会员的心声,提供合理建议或意见;

3、收集编写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关信息。

(二)行业服务

1、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为会员和政府之间提供交流平台;

2、建立自律诚信机制,加强行业自律;

3、利用本会网站、会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宣传会员单位的工作成果、先进经验,建立行业成果的共享互学平台。

(三)专业服务

1、为会员每年提供二场以上的公益讲座、专业学习资料等;

2、组织行业内学习交流、参观等活动;

3、开展有关科技进步奖项的推荐工作,引导科技兴安;

4、根据会员需求,协调解决会员困难,助企纾困;

5、根据会员工作需要,提供其他的专业服务。

(四)其他服务

1、编制发布标准、规程,推动安全生产技术的运用和发展(会员优惠);

2、组织、举办相关专题培训班(会员优惠)。

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协会秘书处。

 

 


      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主办单位: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
协会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666号万达广场C座501室
联系电话:0571-88063105 88822089
技术支持: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备案序号:浙ICP备12033676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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