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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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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关于为会员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提供安全生产义务服务指导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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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zj-safety.org.cn 日期:2020-02-12 来源: |
各会员单位:
当前,我省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集中期。为贯彻《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20〕5号)的精神,协会近期组织开展为会员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安全生产义务指导服务的活动。
省安协会员企业在复工复产工作中,如有需要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的,可以与协会秘书处联系。协会秘书处将根据会员企业需要,按照省内属地就近和志愿参与的原则,协调联系协会安全评价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提供一次安全生产义务指导服务,指导会员企业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安全生产难题,为会员企业的疫情防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服务形式:远程咨询教学、现场检查指导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服务受理时间:2020年2月12日-2020年3月31日
联系方式:请省安协会员单位在协会联系微信群或者QQ群内联系协会秘书处胡煜文。
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
2020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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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
协会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666号万达广场C座501室
联系电话:0571-88063105 88822089 |
技术支持: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备案序号:浙ICP备12033676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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