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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关于征集2026年度团体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www.zj-safety.org.cn  日期:2026-03-09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行业发展需求,推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领域标准的有效供给,进一步发挥标准对行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会组织开展2026年度团体标准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立项申报应紧密围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行业发展的需要,填补现有标准体系未涉足、未覆盖、未健全的领域。

(二)针对行业难点、热点问题,围绕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以及人工智能、数字化赋能等内容,推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领域标准化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

(三)鼓励具有行业关键共性技术、规范、方法、产品等企业标准申请转化为团体标准,推动行业自律规范发展,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

二、申报要求

(一)团体标准的选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团体标准内容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普适性与创新性。

(二)申请材料应当清晰、明确。申报单位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可行性、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与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关系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并提交证明材料授权文件。

(三)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申请项目,在标准中采纳的技术内容应当成熟、可靠,已经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鉴定或经试点工程应用,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四)申报单位、参编单位应具备开展研制团体标准所需的组织保障、专业人员、资金保障、技术支持和项目管理能力;标准起草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相应领域的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基础知识,熟悉标准化工作流程,有较强的实践经验、组织协调能力与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五)团体标准要有广泛的代表性,申请立项单位应联合相关单位申报,共同研究起草。团体标准实施后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安全或经济效益。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提交《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1)、标准草案或相关论证材料,word版发送至协会邮箱,同时纸质版(1份)盖章原件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二)申报单位可依据需要提出立项申请,协会秘书处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调研和初审,适时组织协会标委会进行项目立项审查,围绕团体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技术内容的创新性以及与现行标准体系的协调性进行评审。

(三)团体标准批准立项后,申请单位应按《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开展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相关工作费用原则上由参与单位共同承担,按协会有关制度执行。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团体标准项目可全年申请,原则上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集中立项审查。

集中立项申报阶段:39日—415日。

常态化申报阶段:416日之后。

协会联系人:胡煜文0571-88063105、周春生0571-88822089。协会邮箱:zjsaqscxh@126.com,协会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万达广场C501室,310015

 

附件:1.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2.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

202639

 
主办单位: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
协会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666号万达广场C座501室
联系电话:0571-88063105 88822089
技术支持: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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