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行业发展需求,推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领域标准的有效供给,进一步发挥标准对行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会组织开展2026年度团体标准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立项申报应紧密围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行业发展的需要,填补现有标准体系未涉足、未覆盖、未健全的领域。
(二)针对行业难点、热点问题,围绕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以及人工智能、数字化赋能等内容,推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领域标准化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
(三)鼓励具有行业关键共性技术、规范、方法、产品等企业标准申请转化为团体标准,推动行业自律规范发展,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
二、申报要求
(一)团体标准的选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团体标准内容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普适性与创新性。
(二)申请材料应当清晰、明确。申报单位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可行性、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与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关系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并提交证明材料及授权文件。
(三)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申请项目,在标准中采纳的技术内容应当成熟、可靠,已经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鉴定或经试点工程应用,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四)申报单位、参编单位应具备开展研制团体标准所需的组织保障、专业人员、资金保障、技术支持和项目管理能力;标准起草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相应领域的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基础知识,熟悉标准化工作流程,有较强的实践经验、组织协调能力与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五)团体标准要有广泛的代表性,申请立项单位应联合相关单位申报,共同研究起草。团体标准实施后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安全或经济效益。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提交《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1)、标准草案或相关论证材料,word版发送至协会邮箱,同时纸质版(1份)盖章原件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二)申报单位可依据需要提出立项申请,协会秘书处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调研和初审,适时组织协会标委会进行项目立项审查,围绕团体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技术内容的创新性以及与现行标准体系的协调性进行评审。
(三)团体标准批准立项后,申请单位应按《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开展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相关工作费用原则上由参与单位共同承担,按协会有关制度执行。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团体标准项目可全年申请,原则上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集中立项审查。
集中立项申报阶段:3月9日—4月15日。
常态化申报阶段:4月16日之后。
协会联系人:胡煜文0571-88063105、周春生0571-88822089。协会邮箱:zjsaqscxh@126.com,协会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万达广场C座501室,310015。
附件:1.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2.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
2026年3月9日 |